中盐发专营〔2012〕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盐务局(盐管办)、盐业公司: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(草案)的通知》(发改综合〔2012〕3080号)精神,中国盐业总公司负责填报2013年食盐分配调拨计划(草案)。请各单位按照《2013年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安排意见》,认真做好2013年食盐分配调拨计划申报工作。计划申报文件务必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中国盐业总公司,同时抄报本省、区、市发展改革委。
联系人:崔 静
电 话:010-63281365,010-63273366-1109
传 真:010-63281436
附件:1.2013年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安排意见
2.计划申报表(附表1-4)
中国盐业总公司
2012年10月12日